Thursday, November 10, 2005

民主與普選

最近社會談論「普選時間表」談得熱烘烘。但是,究竟以現時分區直選、一人一票的普選形式是否便代表民主,是值得探討的。

民主的其中一個重要內涵,是尊重少數人的權利。但是,基於香港普遍人心目中對個別專業的偏愛,簡單的一人一票制並未能充分保障少數人的權利。我很難想像, 如果以簡單一人一票制,我們永遠沒有代表會代表漁農從業員、旅遊界甚至體育界,我們的議事堂將全是律師、醫生、社工和一些教師,這將會令政策的考慮不全 面,出現嚴重傾斜。

觀乎其他地方的選舉制度,例如美國,並不是使用簡單一人一票制,其大選舉人票制度即巧妙地增加了細州份的影響力,確保領導人不會忽略他們。同時,美式選舉 需要龐大資金支持,使兩黨必須與商界維持微妙的關係,亦直接使美國無論在任何政黨當政的情況下,都必須維持經濟生態平衡,避免步入「福利社會」的死胡同。

因此,香港在考慮將來全面普選制度必須考慮這個問題,其中一個可能性是將某些功能組別普選化,以確保其在議事堂中保留一些聲音。

另一方面,香港的分區直選制度更是莫名其妙,美國的總統選舉是分州選的,而美國各州政府的自主性是十分大。但香港從分區直選中選出的議員很多時與其選區亳無關係,「空降」參選司空見慣,立法會的工作亦與分區沒有關係。

所以,香港是沒有分區選的需要的,我認為,較適合香港的形式可能是不分區直選一人一票,再將全港市民分成不同功能組別一人一票,即一人兩票式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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