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23, 2008

雷曼迷你債券事件

美國牽起金融風暴,雷曼兄弟在美國申請破產保護令,「雷曼迷你債券」在香港亦弄出滿城風雨,苦主上街遊行,牽涉金額據說超過100億港元。債券本應是低風險投資工具,但到底「迷你債券」又是甚麼東西?為甚麼「迷你債券」的風險卻絕不迷你?筆者也一頭霧水。多得現時互聯網上高手如雲,在拜讀一輪blog友文章後,總算弄出一些頭緒。但事先聲明,由於有關產品的結構極其複雜,如有錯誤,敬請見諒。

該「迷你債券」以匯豐、和黃等六大藍籌作為賣點。但是,發行「債券」的其實不是該六家大公司,亦不是雷曼兄弟,而原來是一家在開曼群島註冊的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雷曼兄弟的身份是「計劃安排人」,簡單來說就是產品設計者。

投資者向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購入「債券」,而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則向投資者支付債息。那到底債息從何而來?雷曼兄弟便在此時出場了!雷曼兄弟買入了六大公司的債券或債券衍生工具,為免承擔交易對手風險,雷曼便與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投保,萬一六家公司中有何閃失,都可由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賠償損失,以立於不敗之地。同一時間,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則向小投資者發行「迷你債券」,從小投資者手上拿足本金,並將風險轉嫁。另一方面,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則會買入一些「優質」債務抵押證券(CDO)以作為抵押品,以在有任何問題時可變現賠償給小投資者。

結構看似很完美,那問題究竟發生在那裡。原來那些所謂「優質」債務抵押證券是由雷曼挑選的,當中極可能包括一些是雷曼自己發行的,故當雷曼破產後,這些產品便變得一文不值了。更奇妙的是,該六大公司可能根本從沒有發行過甚麼債券,而只是雷曼利用六家公司的名聲,以其借貸表現來和別的交易對手對賭,再將風險轉嫁小投資者。換言之,小投資者不單需承擔六大公司借貸表現變差的風險,也需要承擔雷曼兄弟、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和那些抵押品出事的風險,可謂多重風險盡集一身。

現時最大的問題是,究竟在經紀推銷時,有多少人有向投資者解釋清楚這些複雜產品?甚至有多少經紀自己已明白這些產品?有沒有說明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的身份(不少人估計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根本是雷曼成立的空殼公司)?有沒有刻意地將本屬極高風險的「迷你債券」說成低風險債券?那六家作為賣點的公司從中角色又是甚麼?這些都是監管機構需要仔細查證的。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