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26, 2006

綜援制度的反思

任何制度的其中一個重要特質是「有進有出」,香港綜援制度目前的最大問題正是「進易出難」,面對此一困境,政府迫於不斷投放資源,彷如無底深潭,亦令社會不斷界別產生「深層次矛盾」。要解決此問題,需要在制度的根本入手。

要握動有能力人士離開綜援制度,將有限資源再分配給其他有需要人士,必須設立合適的誘導因素,筆者認為最合理的誘導因素是改善生活質素的需求。

因此,可考慮在以下三方面入手:

(1) 將綜援的現金部份減少,改以物質支援代替;
(2) 限制綜援金不可使用在非必要消費,例如:煙酒、海外旅遊、博彩等;
(3) 另一方面,鼓勵綜援人士工作,以增加可自由應用資金的比例,政府可考慮對綜援人士出外工作的最初一筆收入(例如每月的最初一千元)豁免扣減,收入越高則扣減比例可逐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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