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9, 2006

德信事件

房委會收回多個由德信負責承建的地盤,導致大批被拖欠薪金的工人到禮賓府抗議,最終房委會被迫權宜,代德信墊支薪金,並要求工人日後在追到欠薪後再歸還。正如不少社會人士所言,這次安排是「合情不合理」,由於此次並不是一項債務重組的安排,德信亦沒有同意是項安排,房委會與工人間的建議是一種君子協定,房委會在法例上並沒有名義在日後向德信直接追討這筆欠款,所以可算是處於十分被動的地位,很有理由相信這筆欠款最終只有成為呆帳。

政府此次的迅速回應,是避免在「禁止散養家禽」風波越演越烈的情況下再起火頭。雖然政府方面多番強調「下不為例」,但筆者恐怕事情不會是這麼理想,不計其他有財困的承建商如何反應,單計德信,便仍有其他同樣有問題的地盤分別屬於教育及建築的部門,這些部門相信現在也十分頭痛。

不少人咎病今次問題源於「價低者得」的制度,但觀乎今次事件牽涉的承判商(德信),在香港規模也不算小,以往也有不少成功的工程例子,所以也很難對當年批出工程的諸公有太大的質疑,個人認為問題只是出於德信在同一時間內接了太多工程,再加上過去幾年原材料價格不斷上升,在周轉不靈的情況下才出現這麼大問題,因此,政府應該考慮在日後避免同時批出太多工程給同一家公司。

另外,亦有人認為應改變現時普遍採用的分判制度,改由大判直接管理所有員工。但是,分判制度在建築行業長期應用當然有其道理,不是這麼容易被改變。建築工程動輒牽涉數百個工種,單一公司很難直接管理所有工種,故才產生了分判制度,因此,較可行的做法是,業主在日後發放工程費時可要求大判提供已按時發放工資的證據,再配合分判商及工人登記制度,相信在一定程度上可改善現時長期拖欠薪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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