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11, 2009

藥品回收的一團糟事故處理手法

繼歐化藥業事件後,另一家藥廠又因有效期有誤而要進行大型回收。以現時可知的資料來看,藥廠的系統與流程的確存在了問題,最離奇的是這些應該很容易在出廠前檢查可以檢測得到的項目,為甚麼沒有被檢測到?

不過,筆者並不同意有意見認為這是非原廠藥的問題。非原廠藥和原廠藥在品質方面並不存在必然關係。原廠藥由於要收回開發成本,價格必然高昂,縱使在專利期過了後,一般也不會大幅減價,藥廠也不大介意那一點點生意,因為利潤早在專利期時賺夠了。將原廠和非原廠藥的價格進行比較就像將蘋果和龍蝦比較一樣。如果在專利期後還向原廠採購,反而是不理智的。

此次事件更重要的一點,政府在發現事故後的跟進行動更是顯得一團糟。在歐亞事件發生之後,政府第一時間沒有停止繼續使用同廠藥物,安排回收,反而搬出種種理由,拖拖拉拉,更嚴重的是在未查明事件時已讓廠方進行消毒,令可進一步了解原因的證據都沒有了。有關當局與發現死雞時進行全港大屠宰的面目簡直判若兩人。如果當局這次處理的理據成立,那將來甚麼食品或藥物發生問題也可以推說風險不高、人手不夠和代替品難尋而不用回收吧!混帳至此,簡直難以置信。

萬輝事件的處理更是離奇,大規模的有效期出錯居然可說是質量問題,不是安全問題。難道長官們不知道藥物質量問題根本一定和安全有關嗎?簡直是「捉字虱」。如果有人買了那些藥品回家三年後才用,那時又算是甚麼問題?還有那超過100種取消註冊的藥品,已買了的消費者又可以怎樣處理?長官們好應該想清楚才好講吧!

總括而言,整個決策層就像中了毒一樣,都不知自己正在做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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