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04, 2006

五天工作制 vs 五天營業

從近日市民甚至議員們談論「五天工作制」的論點,可見大部分人(可能更包括曾蔭權)都誤解了「五天工作制」的真諦。

事實上,「五天工作制」和「五天營業」根本沒有關係,只要適當安排,所有人都可適用「五天工作制」,包括各紀律部隊和應急人員。

正由於紀律部隊和應急人員需要二十四小時提供服務,所以必需要輪班工作,因此,他們亦更容易推行「五天工作制」,只需要將每次上班的時間適度延長,即可順利在每星期只需上班五天甚至四天。

「五天工作制」本身並不會影響生產力,但是,筆者反而開始擔人港人要推行的是「五天營業制」,這卻有點和現時世界追求高靈活性的需求背道而馳,會嚴重影響社會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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