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17, 2007

膠袋稅

正如筆者月前預言,政府推不成銷售稅,環保稅將會很快上馬。本來在環保人人有責的前題下,膠袋稅是值得支持的。但是,政府提出的「試行」安排,卻甚有商榷餘地。

根據政府的建議,稅項會先在大型超市等連鎖店試行,由超市們代收稅項,濕貨用膠袋可免稅,所收稅項需記錄在收據上。

首先,法例不竟和自願性措施有所不同。超市們現時自願每月推行「無膠袋日」,在某程度上可能當是一個宣傳運動,不代表他們在日後也願意做先行者。如果稅項只是在某些商店推行,不單在稅項本身是一項成本,商戶亦需要付出行政成本來記載所收稅項,無形中是法例產生不公平的競爭環境。因此,稅項一是不推行,一是需要在全港同時推行,只在某些商戶試行是絕不合理。

另一方面,當稅項推展到所有商戶時,對一些小商戶也是非常困難的。現時不少小商戶皆沒有完善的發票系統,單為收膠袋稅而需添置系統無疑對這些小商戶是一個不輕的負擔。因此,一個較理想的安排是參考煙酒行業般,要求膠袋生產商和入口商登記,按生產量或入口量抽稅,到時膠袋價格自然會上升,對濕貨膠袋則可要求以特定款式識別。政府屆時只須加強巡查,以防止商戶將免稅膠袋用在非免稅用途即可,相信這種安排的總行政成本會遠較目前的提議低很多。

最後,膠袋的問題其實並不單是購物袋的問題,其實不是產品包裝本身已有不少膠類產物,在抽稅的同時是否也應留意一下如何限制過度包裝的問題?

Sunday, May 13, 2007

情色版事件

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有越演越烈之勢,坦白來說,無論有關編輯的同學們原來的出發點是甚麼,文章確實已令相當一部份社會大眾感到不安、厭惡,其中亦包括了不少中大教職員、學生和校友。因此,正如任何一家機構在收到投訴後,必須先進行調查和檢討,中大校方對此次事件展開調查亦屬無可厚非。

有些人認為校方不應早早採取與學生報劃清界線的態度。但是,筆者認為,中大在保障學生報言論自由的同時,亦有責任保障校譽不受損害,更有責任保障其他學生不被無辜牽連,特別是社會中不少普羅大眾根本分不清學生報、學生會與中大校方究竟存在甚麼關係。因此,筆者支持校方及早行動是正確的。

是次事件已逐步發展到牽涉法律責任,帶出學生們在應用其學術與言論自由時,是否有充分理解其法律責任,校方在日後是否應在學生「組莊」之時也應提供一些基本法律知識的培訓。另一方面,學生報甚至如校園電視等學界傳媒等組織亦需否檢查其在法律上的身份,以澄清其在遇到違法行為時責任誰屬的問題。

香港新聞從業員的操守素來是社會上一個極具爭議的課題,不少新聞機構沒有要求從業員在入職前有任何專業培訓,更不知道專業操守是何物,甚至連「狗仔隊」也自稱是記者,從業員違反專業操守也沒有甚麼懲罰機制,但卻在享受著近乎無限的新聞自由。此次情色版事件可能為我們未來的新聞從業員帶來了一個反思的機會。

Wednesday, May 09, 2007

控煙

控煙控出一個大頭佛,而且更是一個染血大頭佛,不幸中之大幸是沒有弄出人命。自從控煙條例在一月一日起實行而來,已不是首次發生衝突事件,只是今次受傷的人比較知名,新聞界甚至議員們較為關注吧!

早在條例討論之時,已有不少人指出這條例甚難執法,正所謂「一支煙的時間」,執法人員無論怎麼多,也很難處理這類一剎那間發生的事情。有些議員認為應由場所負責人執法,這只是將一個連政府也無法解決的難題推給民間,完全是不負責任的講法。況且場所之內尚有其他市民,如果一旦發生衝突,傷及無辜,屆時更不知如何解決。

其實,為甚麼控煙條例的推行會這麼容易做成衝突,其中一個原因是推行的手法。控煙問題由最初只是一個工作間安全環境的問題,到後來波及所有食肆,甚至公共場所,令煙民感到被步步進逼,被社會所歧視,社會一面倒地倒向非煙民一方,沒有嘗試疏導煙民的情緒,現時,連那些「吸煙區」的指示也變成忌諱,從不主動宣傳,結果當然是導致情緒的大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