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06, 2007

同工同酬

醫生、教師、社工、護士紛紛發起「同工同酬」運動。表面看來,訴求相當合理,但細心分析,卻會發現存在兩大問題。

第一,「同工同酬」的關鍵建基於「同等工作」的假設。但是,是否同等職位、同等年資的兩個從業員便會輸出同等的價值,相信連當事人也可以告訴我們「不是」。政府的薪酬機制最大的問題是沒有考慮員工個別的工作表現,出現勤力員工與懶散員工同一工資的荒謬現象。因此,「同工同酬」中的「同工」往往只是一個假象。

第二,勞工運動當然會爭取將工資最大化,但平心而論,我們並沒有理由以同等職級的最高工資(往往是97年前入職人士的工資)作為比較的對象,而要求將其餘所有同等職級的人的工資都加到最高水平,方為合理。縱使我們認同要「同工同酬」,而又真的有方法評核哪些是「同工」,合理工資究竟應訂在哪一點,是否有些人要加人工,有些人要減人工才合理一點?

歸根究底,問題的核心是政府運用已過時的「大鑊飯」或加人工方法,這種方式不單不能解決不同時期入職員工薪酬差距的問題,反而將問題日益惡化,將不合理的制度變得更加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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