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3, 2006

內地產婦問題

內地產婦到港生產出現幾何級數增長,直接影響本地產民能獲得服務的質素,情況已直接影響政府的管治威望,實際上,選委會選舉結果在某程度上亦可能受有關事件所影響。

明顯地,內地產婦到港生產並不完全因為收費問題,雖然事實上亦有一些產婦在生產後「走數」,但我們必須注意,居留權及本港的福利制度才是問題的根本原因。縱使所有內地產婦都交足費用,我們亦不可接受目前的情況,因為情況會嚴重影響其他產婦所獲得服務的質素,甚至其生命安全。

因此,本問題的重心不在衛生部門,而在入境部門,我們必須制定方法限制內地產婦入境生產。雖然有人提出,世界上大部份國家或地區皆容許旅客、甚至非法入境者在當地出生的子女擁有居留權,但不可否認,幾乎所有地方皆不歡迎以此種形式取得居留權,因此,不同政府皆會使用一些行政手段防止大量這些個案,例如要求運輸機構以安全理由不接載「已見肚」的產婦。

香港政府其實亦可考慮對內地居民到港旅遊實施落地簽證制度,對「已見肚」的產婦可以拒絕發出簽證,或許有人會覺得可能構成歧視,但是如果這是歧視,西方國家如美國可算是歧視的老祖宗。另一方面,衛生部門應與距離關口最接近的內地醫院達成協議,當產婦在滯留關口時作動時,可有效地將產婦送到這些醫院生產,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同時亦盡量減低產婦到港生產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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