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03, 2014

對「驅蝗行動」的我見

坊間有人發起「驅蝗行動」,政界也有人唱雙簧配合。雖然不算是大多數人的觀點,但任由此勢發展下去,恐防歪理說多幾遍便成真理。

筆者反對「驅蝗行動」,也反對對大陸遊客來港設甚麼限額,原因不是甚麼「自由行帶來龐大經濟利益」,也不是甚麼「血濃於水、大家也是中國人」,只是因為這是他們本應有的自由。

香港人素來享受有出入境自由,只要袋中有銀,幾乎可自由地往世界各地旅遊。當然一些地方尚有簽證制度,但從來沒有一處地方會因為甚麼限額而拒絕給我們簽證,拒絕簽證的理由通常是有合理懷疑有人會觸犯其法例(例如非法居留)。

因此,作為重視自由、支持自由的香港人,理應也要尊重別人的自由。現時內地居民要先取通行證才可到港,本來已是一個不正常制度。現時一些政界中心要求收緊這制度,其實是要將此不正常制度弄得更畸形,是反自由的表現。更何況,單單就某一來源地的遊客設配額制,而不限制來自其他地方的遊客,更是一個典型的歧視政策。

筆者當然知道,某些遊客的行為令人髮指,筆者也親身目睹不少,但我們要針對的是犯法行為,而不是遊客的來源地或消費水平。如果遊客是文明守法的,那怕他只是來港到郊野公園走一圈,我們也應該歡迎。

要針對遊客的質素及不文明行為,我們只能從堅決執法來入手。我們只要想一想,為甚麼我們到新加坡旅遊時總會更守規矩,不會亂過馬路,甚至不會吃香口膠,因為我們知道那政府執法時絕不會手軟。同樣道理,要令到遊客更文明,便要對不文明的行為堅決執法,向遊客發出清晰的訊息。同時要對諸如不法接待旅行社、違規賓館等加強執法。而不是以不文明行為對抗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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