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了這麼多年,政府終於提出了都市固體廢物徵費的諮詢文件,提出四種收費模式。
在四種模式,定額收費是最差的一種。此種收費方式只是「掛羊頭賣狗肉」,是一種變相人頭稅,完全沒有動機鼓勵市民減少廢物。因此,根本不值得討論。
次差的是按近似量收費(政府的建議是按耗水量)。現時排污費已是與用水量掛鉤,已引起不少爭議。用水量與污水量已不是一條簡單的數學題,,更遑論與固體廢物量有何關係?此種模式只是「貪方便」之舉,對減少固體廢物並無明顯幫助。
因此,剩下唯一勉強可取的方式是按量收費(包括全面收費和局部收費),因為只有此種方式才有足夠的誘因叫市民減廢。但是,在推行收費的同時,我們亦要同時考慮下列數個問題:
1) 社會是否有足夠渠道處理市民已分類好的可循環廢物。如果不足夠,收費制度便有騙財之賺;
2) 政府應在推行收費制度的同時適當減稅或差餉,以避免出現雙重徵費的情況。
Wednesday, January 1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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