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5, 2010

最低工資水平應如何訂立

議員不怕死提出20元的最低工資水平,結果當然是被迫道歉。但是,無論是20元也好,24元也好,33元也好,抑或是其他價位,也不免流於像到街市買菜一樣,只是憑著主觀意願討價還價。

推行最低工資,關鍵不是價位訂在多少(反正這不會永遠不變),而是要社會各方能協商出一個客觀的訂價制度。只要制度訂好,價位只是一個簡單的數學問題。

一個好的訂價制度,必須要盡量客觀。工資中位數或平均工資水平只能是一個參考或是用來觸發檢討的一個條件,而不宜用來直接與最低工資水平掛鉤。原因是最低工資水平將來也會影響工資中位數或平均工資水平,這樣的機制最終只會令最低工資和平均工資越來越接近。

其實訂立最低工資水平,只關鍵的是要解答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最低工資是要保障工人達到一個甚麼的生活水平?是要保證溫飽?抑或是要一個小康之家?只要這個問題有了一致結論,我們便可對處於這個生活水平的家庭進行消費模式調查,建立參考的一籃子基本商品組合,以計算出基本消費開支。另一個問題是最低工資應該是保障工人本身?抑或是包括他的家人?如果是包括家人,這個「家」的規模又是多少?上述數據其實也不難透過客觀統計收集到,根本毋用爭吵。

如果我們不能協商出上述的一個客觀機制,最低工資將無疑成為香港日後每年都要爭爭鬧鬧的常規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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